2015年9月3日 星期四

美感教學----讓學生更進一步體驗美感


   
一、美感學習在教育
    美感最早來自德國文學家席勒(Friedrich Schiller)的倡導。他主張人類在感覺、悟性和意志三種官能之外,還有一種美感官能,針對這種官能的教育稱為審美教育。我國教育家蔡元培於德國深感通過美育以通達於世界主義,能破除人我之健,返國後過便開始提倡美育的重要性。
  及至民國六十八年將美育納入國民教育法,民國69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加強美育教學實施要點〉中提到:美育的功能在促進德智體群四育之均衡發展。美育的範疇,不單只是美術、音樂等科,其內容包括所有課程中涉及美感的各種活動與經驗。評量範圍包括:欣賞力、創造力、習慣、態度、學習精神以及美育知能。美育才確定在我們國民教育中有法源依據。
  之後,九年一貫課程將音樂、視覺藝術和表演藝術統整在藝術與人文領域,基本理念的開宗明義就是「藝術與人文」即為「藝術學習與人文素養,是經由藝術陶冶,涵育人文素養的藝術學習課程。」藝術美感和人文素養的提升被再次的強調,並把表演藝術也納入藝術與人文領域之中。
  教育部於民國 102 5 31 日提出「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中提出()美感教育的意涵:提供學習者能覺察美、探索美、感受美、認識美及實踐美,敏銳其身心靈多元感知的學習方法、機會與環境。()美感教育的重點: 培養國民能具備發覺美、探索美、感受美、認識美及實踐美的知能與習慣;能從生活中感受美,將美感展現再生活中;強化情意的陶冶、親臨體驗、以及手作實踐的自我表現,以成就其全人發展及美好的生活,進而建立美善的社會與環境。
  從這些歷程來看,美感教育應是學校教育的常態,雖然推動的時間不算很長,但在教育面應該有一定的成效,不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現在政策面又另起爐灶再次的推動,強調藝術美感對國民的重要性,每次強調似乎都在宣告推動過程成效不彰。
  我有位在維也納擔任舞者的同學,他說每次在辦居留手續時就感受到她們國家對藝術家的善意,他強調在維也納美感並不需要特別提倡的,而是在平常生活之中就有美感。他感慨著為什麼需要花那麼大的力氣來推動的結果,竟是又一次的強調。顯然其中失落的環節,並沒有完全的解決。
  不過,到底美感如何生根落實在我們的生活之中,這是整體社會必須再教育的過程,難以一蹴可幾。當然來透過學校的教育,安排在教學中來透過世代的改變來逐步完成是較為穩健的作法,只是經過前述的這些努力,似乎仍停留在強調、提倡的階段,在學校如何落實呢?教育部的美感教育重點以經點明:強化情意的陶冶、親臨體驗、以及手作實踐的自我表現,以成就其全人發展及美好的生活。也有人提出更簡單的作法:自由、體驗和創造。提學生自由的思考環境,親自體驗、然後動手創作。我期待美感教育計畫能落實陶冶、體驗和創造實踐的教學歷程,讓美感真正生根,而非短期的展現。
二、美感教學難以落實的原因
  美感提升是透過各教育階段不斷累積,才能表現在國民素質的整體提升。可惜的是,過去的在尚未全面義務教育的年代,能夠接受教育就順理成章可以成為社會的菁英,教育因而被視為菁英培育的重要環節。臺灣儘管社會已全面開放,但卻沒有脫離菁英的思維,堅持華人長久以來「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
科舉習性。儘管升學管道已暢通,選才的考試制度不斷調整,企圖打破用考試為升學唯一進路而努力,社會整體依舊困在學科考試的泥淖中爭執。
    因為學科考試分數高低,清楚地排比,進入名校又是顯示個人成就的顯性指標。義務教育的責任,竟然成為學生升學考試的評比大賽。多少年了,聯考改為基測、學測,一直到會考,目標就是降低考試計較一、兩分細微差別的競爭,而是在了解自己的專長和需求。但是家長不認同,學生不放棄,老師又得繼續努力,教育改革停留在考試和分發制度爭辯,只要升學考試成績耀眼,學生到底學到什麼?對於美感素質的提升,從來都不是家長們關心的重點。
  另外一個困境在於要求政策短期的時效,美感生活化可能要經歷三四個世代的持續努力,短期的政策成效正是斲傷美感教學的最大原因。媒體時代,政策實施成果,必須透過媒體的宣傳,但熟悉媒體運作的人都知道,狗咬人不是新聞,人要狗才會得到媒體的青睞。媒體需求的是看到、聽到,可以吸引視聽的畫面或聲音,但美感累積卻不是媒體所耐心的焦點。所以,學校對於表演藝術教學就是要求展演。在推廣表演藝術的過程中,最常聽到老師的抱怨,就是學校要求成果的展示。學校須要成果來彰顯教學的成就無可厚非,尤其是近幾年,一直被提出來的學校的亮點計畫,所謂亮點就是讓外界看得到,就是為了符合媒體的政策思考,因為亮點可以得到報導,因為亮點可以宣示學校教學的成就,但以基礎學習為主的中小學,真的需要那麼快就得到亮點嗎?教育部美感教學計畫中,我也參與的大專青年偏鄉藝術推廣計畫,招募來的大專學生在兩週的基礎的訓練後,必須自己設計教案到偏鄉學校實際的帶領學生進行教學,重點是大專學生能帶著小學生體驗藝術、感受美的過程,但在成果發表會上,媒體關注的是他們幫某個學校完成了大壁畫,因為看得到,所以被關注、被報導。教育部也樂於這樣的宣傳效果,媒體報導可以宣示政策帶來實質的效果,預算才得以被立法院接受。實質上,這是整個計畫最枝微末節的成果,是整體計畫最不願意看到的現象。本計畫的目的是大專學生到學校帶領學生的藝術體驗,但偏鄉學校看到報導後,心態發酵就不再是美感體驗,而是為學校留下長期可見的成品。媒體所需的亮點報導恰恰歪曲了原本美感教育的意義。
  因為亮點的要求,學校只要是額外補助的教學專案,就會自我要求亮麗的成果展現。以教育部推動的藝術教學深耕計畫為例,九年一貫推動之初,因為藝術與人文師資不足,偏鄉學校尤其嚴重,為了讓偏遠學校能夠透過專案,得以邀請校外的藝術家進入校園,協同校內老師教學。在第一期的三年計畫,希望透過協同達到為校內老師在藝文教學方面增能的效果。但學校在執行專案教學後,對於教學成果的展示非常在意,一來為了可持續申請,二來是為了輸人不輸陣的心態。有次我在訪視時,學校計畫執行得令人讚嘆,但學校主任表示他們不想在繼續申請了。詢問原因,因為老師們都非常投入專案的偶戲教學,除了教學,還必為每年的成果發表會展演,由於亮點的要求,不管學校或教育處都希望展現亮麗的成果,老師們為專案而編排演出,演出的結果又令人矚目,在自我要求下,演出變成一件苦不堪言的差事。主任說老師們很願意教學,但對於成果演出,老師們都敬而遠之。總的看來,為短期成果展示所作的教學,通常遠超過老師的負荷,在高度壓力下勉強完成的教學成果,雖然得到短暫的光亮,長期下來是不利教學深耕的目的。學校在自我要求的戒律下,努力必須被看到,展演是最有力的明證,當教學的努力變成對展演的努力,深耕計畫的初衷又被扭曲了。
    儘管教育部不斷地強調藝術教學深耕不必強調短期的成果,但學校似乎已經形成慣性,專案教學計畫就是要把成果弄得有聲有色,因應媒體的需求,的確較能得到報導效果,實際上為了追逐亮點的心態和美感的培養的確存在著衝突。

三、課堂的表演藝術和美感教學
  身為表演藝術專任教師,雖有多年的教學經驗,但對於具體的美感到底是什麼?經常會有無法具體表達的飄浮感。對於表演的美感需求,或許可以在每次的表演活動中具體的指陳在哪些地方的修正或加強,能夠展現戲劇的魅力、更能感動觀眾、更能表現人生的意義,或表現更具創意的觀點,這些都屬於戲劇的美感範疇,這些屬於戲劇演出的審美標準(經驗),的確是在表演教學時,我得以理直氣壯地、信誓旦旦地指導、帶領學生,憑藉的就是個人對於戲劇表演理論的知識系統和展演經驗的累積,這也是宣示自己是所謂的專業人才,因而具有在表演藝術教學發聲的權利。
    除了表演的專業美感外,學生從學習中提升了什麼樣的生活美感呢?面對這樣的問題,雖然我可以振振有詞地辯護,因為學生學會了表演,在表演的過程中,自然能夠體會到表演的美感,而這些經驗的累積之後,可以促成他自身美感的提升,但事實真是這樣嗎?我不敢說不是,也無法斬釘截鐵地說:是。畢竟學生美感的提升必須經歷一段過程後才得以發現他的改變,企圖從短期教學的實施、策略運用,就能觀察到學生美感提升,身為表演藝術教師,必須很誠實地說:很難。但德國教學家赫爾巴特強調:審美最初產生於留意觀察中,通常少年和兒童僅把一種物質看作與其他各種物質一樣的東西,最初他們覺得彩色的、對比的和運動的東西都是美的,而當他們看夠了這一切,並處在一種躍躍欲試的心理狀態,我們就可以嘗試讓他們去探索美了。(審美教育學p105)學校的藝術教學應該採取的態度就是這種帶領學生處在一種躍躍欲試的心理狀態。
  過去學校的教學方式,就是要求學生在每個單元教學都以完成一件作品為目標,老師教學會將作品拆解,一個步驟接著一個步驟,帶著學生完成作品,然後以作品的完成度和精準度來評分。學生的學習內容是按著老師的指導,依據老師的美感要求來完成作品。這樣的學習模式就是缺乏學生自主思考空間,比較難將兒童帶領到躍躍欲試的心理狀。如果以這種模式來進行表演藝術教學,在舞蹈的教學老師就會將一個舞蹈作品的動作,分成幾個段落,逐步的教給學生。為了動作更接近專業的要求,就會不斷重複練習,直到達成。戲劇的表演也是如此,一段戲劇演出,老師就是導演帶著學生念台詞、走台步、區位的調度安排,聲音情緒的表現,最後希望學生能接近專業身體和聲音的表現來演出作品。這種教學方法接近大專或專業團體的專業訓練,除了少數具有專長的學生可能得到樂趣之外,相信大部分學生的學習經驗,一定是苦不堪言。缺乏從學生的學習心裡開始的學習活動,通常會得到相反的效果,學生從沒有在學習中得到成就的樂趣,很難成為他生活的美感經驗之一。
  如何帶領學生達到躍躍欲試的心理狀態,是美感教學的重要步驟。所幸表演藝術的教學模式,在九年一貫課程開始實施之初,就採取歐美已實行多年的教學觀點:從遊戲開始。如何將表演相關的元素,透過遊戲的方式,帶領學生在情境 中遊戲、體驗,慢慢累積對於表演所需求的肢體和聲音的表現方法後,才讓學生從這些基礎元素中,嘗試發現自己的創作和表現的方法。觀念來源就是帶領學生達到躍躍欲試的心理狀態,然後帶領學生創作。相信學生的學習是透過對於一次又一次自我對表演元素的體驗,經過創作驗證後,再嘗試利用其他的素材、內容和議題,繼續創作。搭配不同的階段的表演所需的元素,利用遊戲在探索,維持學生對於身體和聲音表現的能力。
  本次美感專案教學的執行上,我們並沒有從教案設計來著手,而是從原來的表演藝術教學中,如何將美感更具體的提升,在經過幼兒和低年級的教學後,我們覺得幼兒和低年級的學生,還是以遊戲的方式來探索表演藝術的聲音和身體的相關元素,學生在遊戲中自然地開展身體的可能性和表現性,就是美感表現。當學生具有表演的基本能力後,中、高年級帶領創作探索的活動會更有挑戰性。我在第二學期的中年教學中,以帶領學生創作後,如何在提升美感要求的過程,具有表演藝驗的學生,在創作能力的表現更佳,從美感的角度在修整的能力也更強。

  所以,帶著學生實際的體驗藝術創作的過程,在創作之後,重新思考和修正時,對於美感的強烈要求,就會自然地勇現,美感教學的精隨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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